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规范优化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通知
临审服发〔2020〕22号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综合保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办理流程,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营造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大众创业创新,现就我市食品经营许可审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行无纸化线上办理。引导鼓励企业群众全程网办,通过网络申请线上提报材料,取消提交纸质材料,实现“零见面审批”。要通过舆论媒体、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宣传告知群众网络申办食品经营许可的具体方法、步骤、受理条件、许可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等,让群众应知尽知,足不出户即可完成食品经营许可办理,实现“零跑腿”。如群众选择到现场提交书面许可申请,不得拒绝受理,要安排专人做好帮办代办。现场核查人员、监管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自行下载打印相关申请材料。
二、拓宽线下就近办理渠道。推动政务服务网向镇街、社区延伸,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特殊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在县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其余食品经营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受理环节全部下沉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同时,进一步拓宽办理渠道,通过设置村居社区便民服务网点、“政银合作”银行机构网点等加强对群众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事前针对性指导,就近提供咨询、帮办、代办等服务,缩短服务半径,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提高办事群众的办事满意度和获得感。群众可以就近到服务网点咨询申办、打印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缩小办事跑动距离,实现不出镇街,甚至不出社区即可顺利拿到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制”。除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特殊经营主体外,新申请食品经营许可、申请变更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申请延续许可(限经营条件未发生变化)的,采取“告知承诺制”,免于现场核查,食品经营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书面承诺申请材料符合发证条件的,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缩短群众办证时间。通过简化许可流程,压缩许可办理时限,减少办理等待时间,提高企业群众获证速度。对于免于现场核查的,采取“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的,必须即时办结。对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特殊主体的食品经营许可,自受理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完成核查,作出许可决定。现场核查侧重于关键项,关键项全部符合、一般项存在不符合情形的,申请人承诺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符合项整改,现场核查视为通过,可作出准予许可决定、核发证书。
五、创新集成服务。通过集成申报方式,整合食品经营者准入准营门槛,归并内部审批环节,实现食品经营者证照联办,“一窗受理,一门出件”,有效减轻企业群众办事负担。积极探索“一件事”主题服务和“一业一证”改革。以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为导向,实现“一件事”一个窗口、一张表单、一组流程、一套材料、一次办好。发挥行政审批服务局“一枚印章管审批”的优势,通过优化审批流程和集中审批程序,将新设食品经营主体涉及的多项行政许可事项,整合为一张载明相关行政许可信息的行业综合许可证。
六、落实宽进严管。协同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和监管方式创新,厘清审管边界,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准入门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审批与监管部门的有效衔接,推进审管信息共享,不得要求食品经营者获证后再次到监管部门报备。监管部门依法开展后续监管,监管中如发现食品经营者采取虚假承诺或违背承诺取得审批的,要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审批部门依法处置。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优化完善食品经营许可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许可审批事项依照本通知精神,以便民利企为宗旨,按照“一门一网一次”的原则做好流程再造,落实好就近办、网上办、马上办、一链办、一次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县区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跟踪评估,通报整改效果。
县区行政审批与市场监管部门要于4月25日前将贯彻落实情况分别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联系电话:8770811,协同办公账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准入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5977813,协同办公账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附件:食品经营主体设立流程图(参考)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