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合格证明的通知》
文件解读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大数据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合格证明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快推进卫生健康行业电子证照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20〕1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办理健康合格证明便利度,在前期选取临沭、莒南试点开展“健康证明全链条网上服务”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行电子健康合格证明的通知》,并于2023年7月28日正式印发。
二、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健康证办理全流程和各环节,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省市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平台等业务系统,将纸质健康证变为电子健康证,申请人线下体检通过后,由系统自动制作电子健康证,并将相关数据同步推送给市场监管等部门,群众直接线上申领电子健康证,构建预约申报、线下体检、咨询导航、亮证展示、高效监管的全链条服务模式,进一步节约群众办事成本、提升工作人员服务效能、方便监管部门监督管理。
三、主要任务
一是上线“电子健康证”服务板块。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按照市县区一体化要求,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开通上线“健康证”服务板块,设置“电子健康证办理”“预约体检”“我要导航”“我要咨询”“我要亮证”“健康小知识”等功能模块,实现企业群众线上预约体检,线下体检合格后即可线上领取电子健康证,避免群众“来回跑、排队等待”。
二是明确电子健康证技术规范。依托“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印章系统,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明确我市电子健康证归集的数据格式、文件版式,制定完善证照办理流程、签发规则,建立电子证照、电子印章以及第三方数字签名系统安全协同机制,确保电子证照来源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签署行为的不可否认性。
三是加强电子健康证共享应用。依托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将电子健康证持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从事工种,发证机关、发证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实时推送至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
四是提升电子健康证主动服务水平。立足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的特点,依托全市电子健康证平台,通过系统自动为群众提供电子健康证到期短信提醒服务,有效减少过期证等问题,提升主动化、精准化、温馨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