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号:临政管办发〔2024〕4号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发布日期:2024年7月19日
近日,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了《临沂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4〕4号),对“高效办成一件事”作出系统性、整体性部署。5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临政办字〔2024〕38号),部署了包括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在内的8个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进一步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细化、拓展工作。为做好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制定过程
国发〔2024〕3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实施方案》起草单位,对照国家和省方案要求,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对标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广泛征求系统内部、有关市直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完成了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实施范围、重点任务、推进计划、有关要求五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主要是聚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过程中“材料多、开具证明难、反复跑腿、体验不优”等问题,整合报装办理流程,提供“线上一键申报、个性化预约服务、方案一口答复”,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体验。
(二)实施范围。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直接供电管理范围内的“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等邻近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企业、公共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城市公园等具备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条件的公共区域。
(三)重点任务。分为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不同的报装类型所采用的报装办理方式;第二部分明确了要优化流程环节,推行“无感式”办电服务;第三部分明确了要优化申报方式,实行线上申请、预约服务、上门办理;第四部分明确了要深化数据共享,在申请报装环节,可获取电子证照信息的,线上直接调取,实现“无证明”极简办电;第五部分明确了要规范建设施工和接电,对符合报装条件的,及时装表接电;第六部分明确了不同情形的报装接电时限,提高报装接电效率。
(四)推进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先期试点阶段,2024年7月底前,先期选取罗庄区作为试点,研究改革路径,形成标准规范、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第二阶段是全面推广阶段,8月底前各县区出台实施方案,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在全市推开;第三阶段是评估验收阶段,10月底前,组建验收小组,对全市改革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评估;第四阶段是宣传总结阶段,11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五)有关要求。包括三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统筹调度和沟通协调,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市大数据局配合做好“一件事”开发上线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依据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组织开展体验式活动,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原文件:http://xzsp.linyi.gov.cn/info/1514/1338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