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4年1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大力提升行政效能的若干措施》(鲁政发〔2024〕4号),对“高效办成一件事”作出系统性、整体性部署。5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临政办字〔2024〕38号),部署了包括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在内的8个市级特色“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进一步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深化、细化、拓展工作。为做好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方案。
二、制定过程
国发〔2024〕3号文件提出,“鼓励各地区从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力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取得更大突破”。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作为《实施方案》起草单位,对照国家和省方案要求,经过广泛深入调研,对标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形成了《实施方案》初稿,广泛征求系统内部、有关市直部门单位意见,按程序完成了部门会签、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实施范围、重点任务、推进计划、保障措施五个部分。
(一)工作目标。主要是聚焦分布式光伏项目立项并网办理过程中“申请材料多、审批耗时长、跑动部门多”等问题,按照“高效办成”的标准,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出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出具”整合为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全程网办”,持续提升项目单位办事服务体验。
(二)实施范围。方案所指的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适用于厂房、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固定建筑物屋顶建设、就地开发、就地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MW的除户用分布式光伏以外的各类屋顶分布式光伏。
(三)重点任务。分为三项任务,一是优化办理流程。分别梳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出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出具”3个事项的线下办理流程、申报资料,对可以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掌握的材料进行删减,对可以通过线上流转的流程进行优化,确定各领域办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系统对接的实现路径。二是整合网上申报。在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线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应用,实现项目单位通过线上自由选择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出具”、“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出具”3类业务,通过选办的业务内容,在线上提供相应的信息、上传申请材料。三是深化数据共享。在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上开发“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推送功能及“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审批模块,在国家电网营销系统中开发电网接入意见审核模块,将临沂市工程建设审批系统与国家电网营销系统进行对接,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电网接入和消纳原则性意见、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上网意见在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
(四)推进计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先行先试阶段。8月底前,先期选取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作为试点,研究打造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改革路径,对协同联办机制和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攻坚和试点探索。第二阶段是总结经验阶段。9月底前形成标准规范、服务指南,成功案例,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第三阶段全面推开阶段。10月底前,各县区学习借鉴试点县区的经验,出台本县区实施方案,推动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在符合条件的县区全面推开。第四阶段宣传推广阶段。11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对改革推进中形成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五)保障措施。包括四项,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高效运行。二是强化部门协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等通力合作,建立高效联审机制,落实分布式光伏项目政策,确保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执行到位。三是推动责任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履行职责,合理确定开发区域、建设规模、投产时序、年度安排,与能源、电力、电网规划相衔接,保障能源发展的系统性、完整性、科学性,推进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安全发展。四是开展宣传推广。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联合宣传,通过网络、公众号、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提高临沂市光伏产业应用“一件事”改革的知晓度。要及时总结经验典型、推动服务模式优化升级,不断提高群众的认可度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