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1852976/xzspj/2024-0000043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7-19
 文  号  临政管办发〔2024〕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临沂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沂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9   作者: 点击数:  



临政管办发〔20244


关于印发《临沂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发展改革委、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大数据局、供电公司,高新区、沂河新区、临港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便利度,助力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活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大数据局和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研究制定了《临沂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沂市公安局                 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沂市城市管理局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临沂市大数据局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临沂供电公司

20247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便利度,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活力,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过程中材料多、开具证明难、反复跑腿、体验不优等问题,按照高效办成的标准,整合报装办理流程,强化部门协同、数据共享、全程网办,提供线上一键申报、个性预约服务、方案一口答复,持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服务体验。

二、实施范围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直接供电管理范围内的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城市道路交通网络等邻近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企业、公共建筑、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物流基地、城市公园等具备建设公共充电基础设施条件的公共区域。

三、重点任务

(一)明确报装类型具有用地权属证明完整租赁相关材料的用电主体,其申报信息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移动端)直接推送至供电公司受理办理;对在公共区域内申请报装的,由供电公司收到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移动端)推送的道路类、公园类、社区类、企业类、其他类等不同分类用电地址权属证明确认后受理办理。在已有用电主体内部报装充电基础设施的,应从现有用电主体供配电设施接电,不再单独新装立户。(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二)优化流程环节。推行无感式办电服务,将公共区域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出具、在居民小区内安装的需提供经业主表决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用电主体电子证照线上获取、充电桩报装申请等事项集成办理。申请人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移动端)线上申请后生成工单,系统将相关信息推送至相关单位,相关单位限时反馈盖章版公共区域用电地址权属证明、在居民小区内安装的需提供经业主表决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系统将申请资料统一汇总推送至供电公司进行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现场勘查,及时给予申请人方案答复,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三)优化申报方式。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移动端)优化完善充电桩报装一件事专区,上线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应用,实行线上申请、预约服务、上门办理,提供订单式全链条服务。(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四)深化数据共享。推进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移动端)和供电公司电力营销业务系统贯通对接,在申请报装环节,对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等可获取电子证照信息的,线上直接调取,实现无证明极简办电。(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

(五)规范建设施工和接电。对符合报装条件的,依据供电答复方案由供电公司及时组织对产权分界点及以上部分的工程施工。对产权分界点以后部分,申请人可自行联系具备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施工建设,经供电公司验收合格并签订供用电合同后,及时装表接电(责任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六)提高报装接电效率。供电公司受理公共充电桩报装申请后,针对低压非居民接入用户,现场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装表;现场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及时给予方案答复,组织开展配套工程改造实施,尽快完成装表。针对高压接入用户,接到工程竣工报验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3个工作日进行装表接电。(责任单位: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四、推进计划

(一)先行先试阶段。7月底前,先期选取罗庄区作为试点,研究打造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改革路径,对协同联办机制和系统运行情况进行集中攻坚和试点探索,形成标准规范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全面推广阶段。8月底前,各县区学习借鉴罗庄区试点经验,出台本县区实施方案,推动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在全市各县区全面推开。9月底前,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见到成效。

(三)评估验收阶段。10月底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会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单位,组建验收小组,对全市改革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评估。

(四)宣传总结阶段。11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特色经验做法和突出成效,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改革推进中形成的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推广。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出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是适应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惠民利企的民生工程。各县区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力推进各项任务落实,确保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高效顺畅运行。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的统筹调度和沟通协调工作。国网临沂供电公司负责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电网侧的具体实施工作,推进电力营销业务系统侧系统贯通对接工作。市大数据局配合做好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电脑端、移动端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开发上线工作,为联办事项数据共享、系统对接、信息推送提供技术保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单位依据职责做好内部协同、证明材料的开具等相关工作。

(三)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公众号、新媒体等渠道开展宣传,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体验式活动,提高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集成改革的社会知晓度和公众参与度。


附件:1.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申请表

2.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流程图

3.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联办事项清单

4.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申请材料清单


附件1


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申请表


用电主体资格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营业执照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名称


身份证号


移动电话


用电地址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

材料类型

 

房屋产权证明


土地权属证明


其他证明


     

是否需要安装变压器

¨

¨

变压器安装位置


充电桩数量


申请用电容量(查看充电桩说明书或铭牌确认)

  KVA

供电

电压

   V

是否开通峰谷分时用电

¨

¨

意向节点时间

       



附件3


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联办

事项清单


序号

一件事

名称

涉及事项

责任单位

备注

1

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

经业主表决同意的相关证明材料

市住建局

在居民小区内安装的需提供

2

公共区域用电地址权属证明

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相关部门


3

电子证照线上获取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大数据局


4

充电桩报装申请受理

国网临沂供电公司




附件4


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申请

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名称

来源

渠道

材料

类型

材料形式

材料

份数

填报须知

备注

1

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电子证照/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

1

上传材料清晰、完整,内容真实。

数据共享、自动调用

2

用电地址权属证明

电子证照/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

1

上传材料清晰、完整,内容真实。

数据共享、自动调用

3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电子证照/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

1

上传材料清晰、完整,内容真实。

数据共享、自动调用

4

经业主表决同意后物业(业委会、社区)出具的同意建设和施工盖章证明

电子证照/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

1

上传材料清晰、完整,内容真实。

数据共享、自动调用,在居民小区内安装的需提供

5

公用桩施工和建设方案

申请人自备

原件

纸质/电子

1

上传材料清晰、完整,内容真实。

申请人自行上传,在居民小区内安装的需提供

备注: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为身份证、军人证、护照、户口簿或公安机关户籍证明等任一有效证件。

2、用电地址权属证明为以下其一:房屋产权所有证原件(或购房合同)或土地使用证原件;租赁协议原件(还需同时提供出租方房屋产权复印件或提供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出租方公章,无公章的由出租方签字);法院判决文书复印件(必须明确房屋产权或土地产权所有人并加盖公章)、政府相关部门开具的用电地址权属证明等其他证明文书。


政策解读:http://xzsp.linyi.gov.cn/info/1515/13365.htm

  
附件【附件2.docx
上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破产信息核查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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