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1852976/xzspj/2024-0000042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7-15
 文  号  临政管办发〔2024〕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临沂市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临沂市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7-15   作者: 点击数:  

临政管办发〔20243


关于印发《临沂市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贸促会、商务局、大数据局,高新区、沂河新区、临港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的工作效能,助力商贸物流快速高质量发展,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临沂海关、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和市大数据局研究制定了《临沂市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临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沂海关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临沂市商务局

临沂市委员会                    




临沂市大数据局



20247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

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精神,进一步提升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外贸进出口企业的工作效能,助力跨境电商企业快速高质量发展,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行动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38号)部署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的重要抓手,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电子口岸制卡申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4个审批事项进行优化整合,打通业务系统,强化数据共享,构建跨境电商经营高效办成一件事联办机制,实现跨境电商经营、外贸经营业务全链条一次办,激活跨境电商企业发展活力。

二、改革任务

(一)全面精简表单材料。对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涉及的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表、电子口岸制卡申请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表、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表等整合为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申请表,合并办理环节,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临沂海关;完成时限:20247月底前)

(二)构建联审联办服务机制。按照一件事一次办要求,将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电子口岸制卡申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等关联事项进行整合集成,强化部门间政策、业务、系统协同与信息共享,建立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实行跨境电商经营一端受理、并联审批、集成服务,原则上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全部手续。(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临沂海关;完成时限:20248月底前)

(三)推行线上一网通办爱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和移动端上线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申报入口,打通政务服务网与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通关一点通、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3个平台数据传输通道。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青岛分中心相关业务系统进行数据接口开发,打通电子口岸制卡申办、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相关系统数据,对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电子口岸卡持卡单位代理申报、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数据互通。(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临沂海关、市大数据局;完成时限:20249月底前)

(四)推行线下一站式办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海关分中心和沂河新区、综保区设立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服务专区,实行一窗受理、综合服务。依托各县区网上办事区,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流程业务咨询和帮办辅导,引导跨境电商企业网上、掌上申报业务,帮助养成网办习惯。(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临沂海关;完成时限:20249月底前)

(五)编制发布办事指南。梳理跨境电商经营所涉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等办理要素,将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涉及多个事项服务指南整合成一件事办事指南,在线下服务窗口及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及时动态更新,确保内容要素准确、规范、实用。(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临沂海关;完成时限:20249月底前)

(六)拓展增值服务内容。在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申报专区汇聚展示商事登记、惠企政策、外贸经营服务资源、展会服务信息、跨境电商经营平台、物流服务平台、供应链、金融等服务信息,同步提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和商事证明书签发服务指引,助力跨境电商企业高质量发展。(牵头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临沂海关、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完成时限:20249月底前)

三、工作推进计划

(一)先期试点阶段。选择沂河新区作为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试点单位,7月底前,全面优化所涉事项的申请材料和办理流程,研究改革路径,开发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线上服务专区,打通数据壁垒,编制服务指南、操作规程,形成一地创新、全市复用的改革经验。

(二)全市推广阶段。8月底,在沂河新区试点经验基础上,在全市全面推开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各县区结合各自产业实际,全面应用统一的服务指南、操作规范、线上申报系统和服务流程。广泛听取企业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堵点,持续优化办理流程,9月底,各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取得初步成效。

(三)验收评估阶段。10月底前,组建验收小组,综合运用走流程”“体验员”“办件回访等多种形式,对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有针对性地改进提升。

(四)宣传推广阶段。11月底前,及时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着力提升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的社会知晓度和认同感。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各责任部门要将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细化时间点、路线图,按时保质完成各项任务。要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改革政策在一线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相关事项,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临沂海关负责细化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改革办事流程,推动相关业务高效办理。市大数据局负责为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系统对接、数据共享提供技术支撑。沂河新区负责推广跨境电商保税+”新模式,完善跨境电商生态链、仓储物流配套服务,优化系统运行模式。

(三)注重宣传推广。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报纸、网络、新媒体等宣传渠道,加大对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的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服务专窗办理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业务,提高企业知晓度、参与度。畅通企业群众意见反馈渠道,精准动态优化流程,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1.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申请表

     2.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办事指南

3.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业务流程图



附件2


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

二、适用范围

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市场主体

三、涉及审批服务事项

(一)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

(二)电子口岸制卡申办

(三)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

(四)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

四、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

五、办理条件

(一)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

关区内已完成市场主体登记的企业。

(二)电子口岸制卡申办

关区内已完成市场主体登记的企业。

(三)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

关区内已完成市场主体登记、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的企业。

(四)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跨境电商企业报文传输编码(DXPID)申报

关区内已完成海关进出口收发货人备案、电子口岸制卡申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备案的企业

六、申请材料

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表单

七、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特色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在线申报。

(二)窗口办理

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海关分中心设立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服务专区。依托各县区网上办事区,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全流程业务咨询和帮办辅导。

八、办理流程

(一)申请

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特色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进行在线申报。

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海关分中心现场填报申请材料。

(二)受理

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是否填写规范完整等进行审核。

(三)审查

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

(四)决定

依法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五)送达

即时向申请人颁发、送达审批服务事项结果文书。

九、办理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十、办理时限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二、结果送达

(一)在线反馈

高效办成一件事特色服务专区进行结果反馈、文书下载。

(二)邮政寄递电子口岸卡

通过邮政寄递方式,将电子口岸卡送达申办主体。

十三、咨询方式

(一)窗口咨询

市政务服务中心临沂海关分中心、沂河新区、综保区跨境电商经营一件事服务专区,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区。

(二)电话咨询

0539-2032118

十四、监督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539-8890765


政策解读h:ttp://xzsp.linyi.gov.cn/info/1515/13364.htm


  
附件【附件3.docx
附件【附件1.docx
上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报装“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临沂市开办道路货运企业 “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闭窗口
分享

主办: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北京路8号 邮编:276000

业务咨询电话:0539-2032100 邮箱:lysxzspfwj@ly.shandong.cn

监督投诉电话:0539-8770722 监督投诉邮箱:xzspfwjjdkhk@ly.shandong.cn

工信部备案号:鲁ICP备05026973号 网站标识码:3713000070

鲁公网安备 37130202371843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