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1852976/xzspj/2023-0000035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3-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领域专题解读(九)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领域专题解读(九)

2023-03-22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12月13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落实《条例》内容,出台相关改革措施,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条款内容:第三十六条 本市打造场景牵引、数据驱动、智能高效的数字政府,推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实现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政策解读:本条重点强调了数字化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要求以“数字政府”建设,引领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改革,持续强化数字赋能,加快推动政务服务数据互联互通、开放共享。通过在政务服务领域加强大数据创新探索,不断提升审批服务效能,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具体落实:

优化网上办事体验。承接“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省级试点,对高频事项开展政务服务同源改造,企业群众通过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任一渠道,均可享受标准一致、流程一致、体验一致的高效服务。围绕企业群众高频业务需求,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拳头应用”54个,有力提升了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体验感。优化网上办事引导,开通了市县乡三级联动的“沂蒙政务云客服”,实现大厅进驻业务线上归口咨询、导办。

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办理。探索推行智能审批模式,完善申请条件预检、审查要点自动校核等智能预审功能,推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等21项智能审批事项,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68项“秒批秒办”事项。

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做好事项标准化动态维护。组织各部门单位对比浙江等地最优办理标准,对市县两级19100余项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扎实开展优化提升,累计调整优化事项5300余个,确保我市事项网办深度、办理时限、跑动次数、申请材料数量等办理标准在符合实际的前提下达到最优。

打造网上服务体系。积极整合现有各部门单位碎片化、条片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以政务服务平台为依托,积极搭建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根据企业群众不同办事情形,整合优化“PC电脑端、自助服务端、移动服务端”等多元办事渠道,推动政务服务在PC端从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向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集中,在移动端向“爱山东”APP临沂分厅集中。

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建设电子证照数据共享平台,全市归集381类2340余万个电子证照,为电子证照应用筑牢基础。市县两级梳理确定“用证”事项3224项,并推动“用证”事项与对应电子证照关联,实现在线调用。上线临沂市无证明城市数据核验系统,实现133类电子证照、9类电子证明数据共享以及72类证照证明部门间核验,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免证明材料办理率达83%,打造了“扫码办电”、亮证进景区场馆等社会化应用场景。

引进智能技术减少重复录入。引进RPA技术,即机器人流程自动化。成立了由审批人员、信息人员和工程师组成的RPA应用推进联合小组,对RPA技术应用场景进行梳理,已完成66个事项的RPA应用,从技术上打破“信息孤岛、数据壁垒”,推动更多自建业务系统纳入“一网通办”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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