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更好服务我市经济发展,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服务水平,拓展政企沟通途径,助力我市开办企业工作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建立开办企业常态化回访服务制度。
二、主要内容
《回访制度》主要分四部分内容。
(一)回访对象
开办企业常态化回访服务主要面向我市范围内新开办企业。
回访内容
根据企业类型和特点推进分类精准回访,确定回访内容,关注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即知即改,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质量。1.政策精准送达。2.提前介入服务。3搭建沟通桥梁。4.征求意见建议。
(三)工作方式
1.回访形式回访服务制度采取电话回访、上门回访和座谈回访等形式。2.回访原则(1)新开办企业原则上进行 100% 回访。(2)企业在回访中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的, 应对其进行二次回访。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把回访工作 成果转化为推进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路径。2.统筹协调推进。要把回访制度与长效服务结合起来,把了解需求与改善服务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为企业提 供长效服务的新途径。3.强化工作落实。做好投诉受理、走访企业和事项处置等相关工作,树牢服务意识,构建亲清 政商关系,把用心服务企业作为工作常态扎实推进。
三、主要特点
一是开办企业常态化回访服务以企业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精细化分析为基础,着眼送政策、解难题、优服务,对新设立企业开展全面回访服务活动。二是把衡量开办企业服务质量的标尺交给群众,做好政策解读,政企沟通,了解企业困难,做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提高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
临沂市开办企业常态化回访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