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1852976/xzspj/2021-0000168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0-29
 文  号  临审服发〔2021〕4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政策解读:临沂市企业开办工作规范

政策解读:临沂市企业开办工作规范

2021-10-29   作者: 点击数: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开办工作标准,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提升企业开办服务效能,增强企业开办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降低企业准入市场成本,打造制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的开办企业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二、《工作规范》主要内容

《规范》规定了企业开办的术语和定义、工作要求、办理流程、审管衔接、统计分析、服务评价与改进等内容。

(一)术语和定义

企业开办是指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的过程,包括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社保登记、医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登记、预约银行开户等事项。同时,对涉及开办企业过程的术语进行定义。

(二)工作要求

1.部门职责。对行政审批部门、公安部门、税务部门、人社部门、医保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人民银行等部门职责进行规范解释。2.协同机制。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工作模式,建立企业开办综合办理区,集中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在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基础上,通过“一窗通”系统,实现“一次提交、一窗通办、信息共享、限时办结”。3.业务办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为临沂市行政区域内网上申请企业开办业务入口,具备业务申报、结果反馈、办理进度查询、分时分项办理、档案查询等功能。申请人通过“一窗通”系统可以完成全部企业开办业务申请并实时查询办理进度。4.专区设置。企业开办专区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可以满足申请人一次完成企业设立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发票和税控设备、公章等全部实体办件。5.业务优化。开办企业环节要求一表填报、一网申请,通过数据推送、信息共享,整合为一个环节办理,并同步启动银行开户在线预约。企业开办全流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同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一套实体印章(至少包含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四枚)、电子印章、发票及税务Ukey,并根据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惠企政策。申请方式提供线上、现场、移动设备端、自助服务端等多种申请方式,满足申请人多样化需求。

(三)办理流程

业务办理包括预先指导(按智能辅助审批模式办理的,无须预先指导)、受理(按智能辅助审批模式办理的,无须受理审查)、办理和统一出件四个部分。统一出件指企业开办统一出件窗口应向新开办企业提供包含营业执照、免费印章、免费税控设备、发票及惠企政策在内的办理结果。

(四)审管衔接

企业登记机关和监管部门通过线上平台交互、线下紧密协作的方式,建立审管联动机制。以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为依托,企业登记机关向监管部门开放端口、权限,将审批结果推送至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通过该平台查阅办理结果,有效实施监管。同时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将涉及审批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及监管中实施行政处罚情况反馈至企业登记机关,实现审批事项受理、审核、推送、监管、反馈一体化信息全流程闭环管理。

(五)统计分析

各级登记机关定期分析企业开办数据,形成综合分析报告,公开发布。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运用统计分析结果,为政府宏观政策调控提供参考,为社会投资进行指导,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六)服务评价与改进

健全完善企业开办长效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推进优化企业开办流程、完善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强化部门信息共享等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工作规范》的主要特点

一是规范企业开办工作,优化企业开办流程。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开办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增强企业开办服务效能。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协同机制。部门间信息互连共享的基础上,通过“一窗通”系统,实现“一次提交、一窗通办、信息共享、限时办结”。三是多渠道申请,推广便利化措施。开办企业可以选择线上、现场、移动设备端、自助服务端等多种申请方式,满足申请人多样化需求。同时推广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和电子印章、分时分次办理、全域通办、帮办代办服务等措施,提高行政服务效率,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关于印发《临沂市企业开办工作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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