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沂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自8月份起,房屋建筑工程和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材料不再要求必须提供不动产登记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减少申请材料1项,简化申请材料1项,企业仅需提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及变更审查意见表便可开展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进一步促进项目早落地。8月份以来,已为临沂商谷智慧产业园等3个项目10万余平方米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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