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1852976/xzspj/2023-0000051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4-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领域专题解读(十五)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务服务领域专题解读(十五)

2023-04-07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12月13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月1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积极落实《条例》内容,出台相关改革措施,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条款内容:第四十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对列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清单的项目,应当全部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开交易目录、程序、结果等信息,禁止串通投标、规避招标等行为,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交易活动。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优化交易流程和服务,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

配套政策措施:

公布《关于对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环节全流程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关于交通水利工程等建设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正式运行的通知》、《关于产权交易项目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试运行的通知》,实现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各类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公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图(V1.0)》,并更新发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图(V2.0)》。

公布《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网上办理事项清单(V2.0)》。

公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线上办理中标通知书、合同签订等事项的通知》,实现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签订电子合同功能,无需线下签订纸质合同。

公布《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抽取评审专家取消线下申请的通知》,实现抽取需求“清单化”、抽取过程“电子化”、抽取结果“保密化”。

具体落实:

实现“网上办”、“零跑腿”。目前,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运行的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政府采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产权交易等主要类别交易项目全部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交易全过程可足不出户通过互联网参与投标活动,招标人除组织专家到交易中心现场评标(可由代理机构实施)外,其他环节可全部网上办理。

交易“不见面”常态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省率先发布交易“不见面”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并开发建设全省首个集成网上直播功能的不借助第三方平台的“不见面开标系统”,实现房建市政、交通水利、政府采购、产权交易等项目全覆盖,投标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远程参与开标。目前已建成市县一体化运行的“不见面”开标体系,全市不见面开标率已实现100%,每年为各方交易主体节省交通、住宿等费用逾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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