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股权变更一件事”服务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近期,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沂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临沂市“股权变更一件事”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审服发〔2023〕3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营商环境建设年”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税发〔2023〕21号)、《关于打造“沂i企”企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涉企服务集成化改革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3〕70号)文件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股权变更一件事”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股权变更便利化水平。为做好有关工作,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1.《关于打造“沂i企”企业服务平台深入推进涉企服务集成化改革工作方案》(临政办字〔2023〕7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股权变更登记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查验试点工作的通知》(鲁税发〔2023〕21号)
三、政策起草过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按照省级政策文件要求,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做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起草了《通知》,随后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区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最终于9月6日以临审服发〔2023〕33号文件印发实施。
四、政策主要内容
《通知》包含6部分主要内容和1个附件材料。
一是工作目标。加强审批部门与税务部门协调联动,推出“股权变更一件事”集成服务,建立健全个人股权变更登记和股权转让纳税事项联办机制,着力解决企业群众在审批和税务两部门来回跑、多头跑问题,推动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纳税事项“一窗受理、一网申请、协同办理、一次办好”。
二是基本原则。方案确定了4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需求导向,二是坚持协同高效,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四是坚持控制风险。
三是改革内容。实施方案确定了3项改革内容。打造协同联办工作机制,明确“股权变更一件事”适用范围与事项,跨部门建立专线联络员制度,推进部门间数据互认共享。线下建立跨部门联办专窗,在税务部门窗口设立“股权变更一件事”专窗,将股权变更登记与股权转让纳税事项进行跨部门集成,由税务部门和审批部门人员同时入驻,实行“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结”。线上推行完税凭证查验,线上依托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申请人网上填报“自然人股权转让涉税信息”,税务部门及时进行预检,系统自动反馈“税务完税情况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形式的完税证明材料。
四是办事流程。办事流程共分为5个步骤,分别是提交纳税申报、提交变更登记申请、线上查验完税情况、电子签名确认、确认股权变更登记。
五是职责分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推进“股权变更一件事”服务改革相关事项;协调、督促建立跨部门联办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精简申报材料,优化办事流程,编制办事指南,做好人员培训等工作。市税务局指导各县(区)税务局设置联办专窗,保障业务办理所需人员、设施设备的配备工作;指导各县(区)对纳税申报信息进行预检;建立问题反馈和处理机制。各县区做好具体执行落实。
六是保障措施。方案明确了统一思想认识,强化部门协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及时反馈问题,加强工作总结等三项保障措施。
《通知》还公布临沂市“股权变更一件事”服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