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了《临沂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精神,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行政效能,加快打造至简至快政务服务模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第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部署安排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提升行政效能2025年行动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临沂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3.《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
4.《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实施,2019年8月主席令第32号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7月国务院令653号修改)
7.《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999年8月通过2015年7月修改)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通过,2015年4月24日、2019年4月23日修正)
9.《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8月1日通过,2018年9月21日修正)
10.《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
1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号)
13.《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
14.《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
15.《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申报路径。在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市站点设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集成模块,通过统一入口联合办理。
(二)合并一张表单。将4个审批事项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合并为一张表单,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全部或部分办理事项。
(三)支持全程网办。依托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市站点平台,进行办事申请、数据流转、业务办理全流程线上“一网通办”。
(四)线下一站办理。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进行集中办理,积极推行导办帮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服务。
四、办事指南
1.受理单位信息
名称: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
电话:0539-2032100,8772773
2.申请材料
通过现场和线上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项目建设单位关于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
(3)项目建设依据(核准的建设项目提供建设项目列入相关规划或者产业政策的文件);
(4)项目申请报告(办理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的项目);
(5)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用地初审意见;
(6)建设项目招标方案(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
(7)现场踏勘报告(项目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踏勘报告/项目占用耕地的踏勘报告);
(8)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图件(现状图、标注项目位置的国土空间规划图);项目路线(方案)示意图;
(9)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按要求需要编制的项目提供);
(10)违法用地的处罚材料(涉及违法用地);
(11)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材料(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意见,县区人民政府意见);
(12)项目用地边界拐点坐标表(新申请用地范围)、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补划永久基本农田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项目选址(地上、地下)图层及坐标;
(13)其他材料(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选址方案审查意见,项目地形图,预审勘测定界图);
(1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农用地转用50亩以上的项目或拆迁户300户以上的项目或需做环评报告书的项目);
(15)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耗煤项目);
(16)节能报告;
(17)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18)公众参与说明(报告表不需要提供)。
3.办理方式
(1)网上办理:申请人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临沂站)特色服务专区-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全生命周期-投资建设模块进行申报;
(2)窗口办理:申请人到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一件事”综合服务窗口办理。
4.办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7:00(午间不打烊)
5.办理时限
并联事项,最长20个工作日(涉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按照环评文件修改完成后计算)。
关于印发《临沂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临审服发〔2025〕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