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
今年我局收到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60344号建议,其中“机构准入与运营监管脱节,静态审批与动态监管脱节”等表述部分涉及我局履职内容。同时,建议“建立精准核准与动态监管机制”,对此我局认真反思复盘,详加梳理,针对相关建议部分,答复如下:
自2019年审管分离以来,全市行政审批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医养结合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审管联动、高效服务的工作原则。在工作中,市县一体推进,切实履行部门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了信息共享、数据互通、实时反馈的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确保审批质量。
一是在依法审批方面,全市行政审批部门认真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校验及备案工作管理规程(2025版)》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登记。同时,坚持“材料形式审查”和“现场踏勘验收”并重,制定了《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踏勘评审工作规范》《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踏勘评审专家管理工作制度》《关于进一步明确联合踏勘评审工作流程的通知》等多个制度文件,规范了现场验收核查的行为。在养老机构资质获取方面,各县区审批局严格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等规定要求进行形式备案,备案的条件、程序、依据均在政务服务网上依法公开。
二是在部门审管联动方面,全市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医疗机构审批时都会主动征求卫健部门的意见建议;在养老机构备案完成后,也会及时告知民政部门进行现场检查,确保审批质量。多次与市卫健委、民政局开展“专项联动”行动,解决了审管联动中存在的标准不一、权责不明、衔接不畅、流程不优等问题,进一步构建了部门间高效协同、配合紧密的工作格局。审批或备案完成后,行政审批部门严格落实“1个工作日”要求,通过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将审批或备案信息推送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认领后纳入监管。2026年以来,累计向卫健、民政、医保等部门征求意见19份,公示推送行政许可结果191次,推送数据信息3132条。
三是在优化服务效能方面,自2019年以来,全市行政审批部门依法取消了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实现了设置批准与执业登记的“两证合一”;对养老机构申请内部设置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对能通过数据共享、系统核验方式获得的申请材料,一律予以精简;按照“一次性告知”要求,为申请人提供全流程咨询指导服务,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办事便利度和服务满意度。
下一步,我局将围绕代表建议精神,继续秉承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的工作理念,持续加强市县一体规范化建设,严格审批准入标准和法定要求,优化审批服务流程,进一步加强与卫健、民政、医保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信息通报工作机制,全力促进全市医养产业高质量发展。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