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1852976/xzspj/2023-00001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5-15
 文  号  临审服发〔2023〕8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沃壤”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年)》的通知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沃壤”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年)》的通知

2023-05-15   作者: 点击数:  

临审服发〔2023〕8号


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局各科室、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沃壤”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开展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沃壤”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年)


为深入贯彻省、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服务民营经济任务分解方案,决定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开展“沃壤”行动,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招商引资服务年”“营商环境建设年”和工业经济“量质齐升、两年万亿”的决策部署,深入践行抓经济“一切工作到企业”的理念,主动聚焦民营经济发展需求,深入开展“兴企”“惠企”“利企”“暖企”四大行动,厚植民营经济审批服务“沃壤”,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打赢一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孟良崮战役”,让民营企业“如鱼得水,如木逢春”,助力临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内容

(一)实施兴企行动降低办事门槛

1.推行纸质、电子营业执照二维码“二码合一”。5月底前,在电子营业执照平台程序上线新版企业身份码,实现企业基本信息、市场监管领域16类许可信息、企业名称变更信息和一照多址信息与企业码统一管理、统一展示、统一应用,方便企业“亮码”经营。(责任单位:市场准入科)

2.打造“拿地即开工”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向民营企业主动推送“拿地即开工”政策,为项目“量身”定制审批流程,提供全过程帮办服务,打造审批“绿色通道”,7月底前,实现投资项目从拿地到开工“最快审批、最优体验”。(责任单位:投资规划科、工程许可科)

3.搭建投资项目服务综合改革数字化平台。8月底前,建成“沂蒙红”投资项目服务综合改革数字化平台,建立受理、办理、评估、反馈的全链条闭环工作模式,为全市民营企业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精准服务。(责任单位:投资规划科)

4.推广“验登合一”。5月底前,向民营企业提供“验登合一”服务,通过提前介入、容缺受理、数据共享等措施,将办理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实现验收和不动产登记一次申请、并联办理、同步发证。(责任单位:工程许可科)

5.扩大告知承诺制适用范围。5月底前,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办理方式,在全市推广应用统一的《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向民营企业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法定条件和标准等。(责任单位:市场准入科)7月底前,对环评审批试行承诺制,加快项目落地。(责任单位:投资规划科)9月底前,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等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激发民营企业发展主动性和积极性。(责任单位:社会事务科)

6.推进交易“不见面、零跑腿”。以“不来即享”为目标,纵深提升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6月底前,市县实现不见面开标100%,让投标企业真正实现“零跑腿”。(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优化农药经营许可延续审批。6月起,经营主体办理农药经营许可延续,无需提供实体证照以及5年内的行政处罚情况,申请形式为填写制式表格,进一步方便办理。(责任单位:涉农事务科)

8.提供全产业“一链通办”服务。聚焦建材、冶金、木业、机械、医药、食品、化工、纺织等“八大产业”,主动对接专班成员,全面梳理产业审批链条涉及的业务,按照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制定全产业“一链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引。(责任单位:各审批科室

(二)实施惠企行动助企纾困解难

9.设立线下惠企政策服务专窗。6月底前,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显著位置设置惠企政策线下服务专窗。完善政策服务部门沟通联动渠道,及时解答企业政策咨询,探索推行“综窗统一受理、部门后台审批、资金直达账户”惠企政策集成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场准入科、政务服务中心)

10.加强“沂i企”平台建设。5月底前,升级临沂“政企直通车”,上线试运行“沂i企”企业综合服务数字化平台,打造政策服务、审批服务、金融服务、科创服务、法律服务、人才服务、诉求服务等功能专区,实现惠企政策“一网汇聚”。增设“政策计算器”,依托大数据技术实现惠企政策事项与符合条件经营主体的精准匹配和智能推送,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责任单位:市场准入科)

11.做优做实企业服务中心。加强企业服务中心软硬件建设,强化市县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联动,6月底前,健全市县一体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完善线上线下融合政策兑现机制,推动企业服务中心不断做优做强,有效提升知名度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场准入科)

12.降低电子保函费率。全面推行电子保函,进一步优化服务,6月起,将电子保函费率由0.3%—0.5%降至0.15%,大幅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3.规范中介服务收费。5月底前,统一公开中介服务机构收费清单、依据、标准及监督方式等,全面清理超清单设立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等行为。对各级大厅确需保留的中介服务机构,独立设置中介服务区,公开服务标准,接受各方监督,杜绝暗箱操作、模糊收费。(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14.持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加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推广力度,让更多的中小民营企业入驻商城,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拓展政府采购渠道,带动农副产品销售,发挥政府采购对农业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作用。(责任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实施利企行动塑强“沂好办”品牌

15.深入开展政务服务数字化“三零”改革。聚焦民营企业办事需求,打造一批“零跑动、零申请、零证明”服务场景,为企业群众提供超预期的便利化办事体验。8月底前,深度定制出版物零售单位设立变更审批等50项高频事项网办流程;整合迁移人社、医保等领域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渠道,在“爱山东”APP新上线50项“掌上办”事项。9月底前,新推出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等40项智能办事项,对食品经营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许可证等20项证照到期需延期或换证事项,创新实行“智能提醒”“静默智办”。开展“无证明城市”3.0建设,10月底前,新打造不少于50个项目审批、经营许可证办理等“电子亮证”应用场景。(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数字化组)

16.持续深化政务服务“集成办”改革。聚焦民营企业设立、生产经营等重要阶段,按照“服务入口统一、办理标准统一、办事体验统一”的要求,深度优化“物流一件事”“电商经营一件事”“歇业一件事”等主题集成服务。拓展涉企集成服务范围,7月底前,新推出股权变更、民宿、会展、大型演出、商贸促销活动等不少于5个服务民营企业的“一件事”主题服务场景,实行“一窗受理、全程网办”。(责任单位:政务服务管理科牵头,市场准入科、社会事务科负责)

17.拓展政务服务“跨域办”改革。加强与长三角地区、淮海经济区、黄河流域等区域城市合作,加大临沂市“跨域通办”证照制作辅助系统推广应用,健全完善异地沟通协同联络机制,为加快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和打造长三角产业转移“大后方”提供服务保障。推行“一城通办”服务,6月底前,围绕企业开办、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等不少于50项高频事项,打造“五区通办、异地打证、立等可取”服务模式。(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管理科)

18.开通沂蒙政务云客服“7×24小时”导服服务。构建沂蒙政务云客服智能平台,整合窗口咨询电话,推行“一号对外”,全时段为企业群众提供统一的业务咨询、审前辅导、线上代办、远程导服等服务。5月底前,市县乡三级全面开通运行。(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四)实施暖企行动提升亲清政商关系

19.优化开发区涉企服务。依托园区政务服务站点,开展下沉服务,为企业提供咨询指导、帮办代办、政策宣讲等,及时收集处理企业诉求,全面提升下沉服务效能。(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市场准入科)

20.开展行业发展大调研。聚焦建材、冶金、木业、机械、医药、食品、化工、纺织等“八大产业”,按照开展调研、深化研究、解决问题、督查回访的步骤,通过统计调查、大数据分析等形式,8月底前分别形成具有行业现状、研究分析、问题短板、对策建议的高质量调研报告,指导推动审批服务不断提升。各县区、开发区同步开展。(责任单位:综合业务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负责)

21.开展审批服务大回访。审批科室每周100%回访办事民营企业,及时跟进业务办理情况,倾听企业诉求,解决困难问题。(责任单位:政策法规科牵头,各审批科室负责)“沂蒙红”帮代办中心逐项目建立帮代办工作档案,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走访回访,主动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帮代办服务。(责任单位:“沂蒙红”帮代办中心)

22.开展民营企业进大厅政企互动活动。围绕服务对象和经营主体,每月分专题、分领域邀请民营企业进大厅体验办事流程,召开政企互动座谈会,倾听企业诉求和建议,帮助企业解决困难问题,提升服务质效。(责任单位:企业服务中心牵头,各审批科室负责)

23.强化两张“身份证”数据分析。每月对市场主体和项目立项两张“身份证”情况进行分析,分别形成综合分析报告,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决策参考和数据支撑。(责任单位:投资规划科、市场准入科、数字化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沃壤”行动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同志靠上研究,责任科室、单位狠抓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勇于攻坚克难,在全面打赢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孟良崮战役”中践行初心使命。各县区(开发区)局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各项任务责任明确,扎实实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营商环境建设组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工作台账,卡紧时间节点,全程跟踪各阶段任务落实情况,定期调度通报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对损害民营经济发展的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在年度考核中予以体现。

(三)大力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扎实做好服务民营企业的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全力做好改革举措和先进典型的提炼总结和宣传工作,在全系统营造重视民营企业、关注民营企业、服务民营企业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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