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部署,立足职能定位,持续聚焦农业农村领域准入准营审批事项办理和制度创新,着力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一、提供家庭农场登记全程网办、帮办代办服务
按照“手续更简,环节更少,成本更低,效率更高”的原则,通过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构建申请人网上申报、部门网上审批、证照免费寄递“零见面”的家庭农场开办服务新流程。提供家庭农场登记帮办代办服务,实现家庭农场登记注册当场办结、一次办好。今年以来全市新登记家庭农场825户(其中个体工商户753户、企业72户),通过全程网办方式办理825户,全程网办率达100%。
二、支持个体家庭农场转型登记为企业
印发《临沂市优化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鼓励个体工商户本着自愿原则在本行政区划内转型为企业,将登记程序由注销个体工商户、新开办企业两个流程调整为“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为企业”一个流程,并通过全程电子化和线上实名验证的方式提高“个转企”办理效率。允许“个转企”后的企业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成立日期。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留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通过再造“个转企”登记流程、优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大扶持培育帮扶力度等方式,实现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直接变更方式转型为企业,有效提升“个转企”“一网通办”成效,解决“个转企”后续环节多、材料多、跑腿多等堵点难点问题,助力家庭农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和经营主体结构更加优化。
三、严格履行审管联动程序
办理经营范围涉许可经营项目家庭农场登记时,告知申请人需要办理的具体许可事项,以及该许可对应的办理部门,要求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该项许可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办理登记后,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协同监管门户”及时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告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便于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部门将本单位登记的市场主体信息,通过“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全量共享至同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审管有效衔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做好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审批服务工作,在提升业务办理便利度的同时严把登记注册关口,提升我市家庭农场经营主体的规模和质量。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