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市二十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60046号建议《关于规范和监督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议案》,其中有“加强审批和监管力度”“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严格资质审核”等建议涉及我局“中等及以下其他教育机构设置审批”业务。
今年以来,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通过加强业务指导培训、严格规范审批流程等方式,审慎高效推动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一是严格依法审批,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统一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标准、条件和申请材料,制作标准化规范化服务指南和业务手册,确保审核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开展专题培训,对《山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山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山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解读。二是审管全程联动,对于举办者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受理申请后,由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县区教体局对办学场所及办学条件进行现场联合外勘,符合法定条件的准予许可并发证。发证后审批部门将培训机构信息通过审管联动平台推送至监管部门并公示,全程公开透明。三是明确审核要点,重点审核校外培训学校教师是否具有匹配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证明、学历证明、身份证明、无犯罪记录和从业承诺书,确保校外培训学校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的教师队伍,杜绝校外培训学校无资质教学、师资参差不齐的问题。同时审核举办者资质、办学场地、课程计划等综合条件,确保校外培训学校有符合政策规定的办学条件和标准。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审批职能,继续坚持审批标准规范、审管联动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做好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和监督工作。一是不断提升审批标准规范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审批事项全流程、各环节,完善民办职业中专申报告知书,细化土地规划要求、消防验收、校园面积、师资设备等注意事项,联合有关部门研究疑难问题解决措施。二是坚持审管闭环,充分发挥临沂市“审管联动”平台作用,将办学许可信息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通过平台及时推送至监管部门,推动信息共享应用。联合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强对民办教育学校办学的业务指导,把好监督关口,强化规范检查,适时开展联合评估检查、监督执法,不断强化服务措施,积极促进民办教育学校健康发展。三是发挥专业审核作用,加强和教体、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的交流协作,广泛征集熟练掌握民办教育学校相关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熟悉民办教育学校设置标准,熟悉学校工作,具有系统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专家人才,组建民办教育评审市级专家库,及时参与项目论证和实地考察,提高评审质效,为民办教育学校审批提供更加专业、科学的智力支撑。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