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
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细化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规定,统一规范全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工作,提高登记注册质量,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等规定,借鉴外地好的经验,结合我市实际,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起草形成《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增强制度的科学性、指导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
联系人:吴玉平,联系电话:0539-8770813
电子邮箱:xzspfwjsczrk@ly.shandong.cn
附件:《临沂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