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
为“加快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化工中试项目发展,快速落地。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及最新规定 :
1、无需单独办理能评手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豁免审查)
标准: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且年电力消费量不满500万千瓦时的项目。
适用:多数化工中试项目规模小、周期短、能耗低,普遍符合该条件,无需编制节能报告、无需审批、无需出具能评意见。
2、 需办理能评手续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常规审查)
标准: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或年电力消费≥500万千瓦时的项目。
适用:少数大型、长周期、高能耗化工中试平台/装置,须编制节能报告并通过审查。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秉持“无事不扰、有事必应”理念,紧紧围绕化工企业中试平台建设的相关审批手续,主动靠前服务,全力做好手续办理保障工作,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4月21日